禁寄物品指导目录
禁寄物品是指国家法律、法规禁止寄递的物品,主要包括:
- 各类武器、弹药。如枪支、子弹、砲弹、手榴弹、地雷、炸弹等
- 各类易爆炸性物品。如雷管、炸药、鞭炮等
- 各类易燃烧性物品,包括液体、气体和固体。如汽油、煤油、桐油、酒精、生漆、柴油、气雾剂、气体打火机、瓦斯气瓶、磷、硫酸、火柴等
- 各类易腐蚀性物品。如火硫酸、盐酸、硝酸、有机溶液、农药、双氧水、危险化学品等
- 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。如铀、镭等
- 各类烈性毒药。如铊、氰化物、砒霜等
- 各类麻醉药物。如鸦片(包括罂粟壳、华、苞、叶)、吗啡、马卡因、海洛因、大麻、冰毒、麻黄素及其他製品等
- 各类生化製品和传染性物品。如炭疽、危险性病菌、医药用废弃物等
- 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、宣传品、印刷品等
- 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。如尸骨、动物器官、肢体、未经硝制的兽皮、未经药製的兽骨等
- 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、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,如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、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、彷真武器、管製刀具、珍贵文物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製品、香烟等
- 包装不妥。可能危害人身安全、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、设备的物品等
- 各寄达国(地区)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
- 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

国际禁寄物品范围
- 鲜肉、水果、蔬菜等易腐烂的物品;
- 具有易燃易爆、腐蚀性、毒性、强酸硷性和放射性的,在生产、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、财产损毁的物品,如:火柴、雷管、火药、爆竹、汽油、柴油、煤油、酒精(液体和固体)、硫酸、盐酸、硝酸、有机溶剂、农药、生漆、气雾剂、气体打火机、瓦斯气瓶、磷、硫磺及其它列入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的”化学危险品实用手册”中的化工产品;
- 粉末状物品(不论何种颜色) 、液体(不论使用何种包装)、膏状物(如牙膏等)、外包装有危险标誌的货品;
- 没有国家音像出版社证明的音像製品(含CD、VCD)、刀具、砖块、沙石、带气火机等;
- 对环境构成污染的各种工业废料;妨碍公共卫生的,如尸骨(包括已焚化的尸骨)、未经硝制的兽皮;
- 无线电收发信机、通信保密机;
- 烟、酒、糖、红木;
- 任何药品、名贵药材等;
- LED(发光二极管芯片)、IC(集成电路)、二极管、三极管、线路板、电路板、鑽咀、机械设备及零件、电子元器件及零配件、电子元器件及零配件、手机、手錶、摄像机、医疗设备、电动工具、化工产品等;
- 各类生化製品和传染性物品。如炭疽、危险性病菌、医药用废弃物等。